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办法》的通知
通残发〔2021〕49号
各区残联、区财政局:
现将《南通市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南通市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现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制定如下补贴办法。
一、工作任务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重度残疾人、重点群体需求、重要民生问题,开展以居家托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全面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增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程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市区居家托养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居家托养主要服务靠家庭照护,政府给予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一定服务补贴支持,根据享受服务补贴对象需求,整合机构、社区、家庭等多种服务资源,以定期上门服务、“呼叫”服务为基本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务。
(一)服务补贴对象
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6-59周岁残疾人;
2.无业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3.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4.生活不能自理或有一定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残疾人。
各区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待条件成熟时,可扩大到确有居家托养服务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符合享受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日间照料补贴、基本照护保险服务待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服务补贴或待遇。
(二)补贴限额标准
市区补贴限额标准为300元/人.月。市财政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50%补助。通州区、海门区所需经费由通州区、海门区统筹安排、自行负担。
(三)服务方式
各区残联或乡镇(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企业、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购买上门服务。区残联或乡镇(街道)应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本辖区承担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费用标准、结算方式、信息管理、违约处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承接主体应当与经区残联或乡镇(街道)审核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严禁承接主体转包行为,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效果。
(四)服务内容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个人保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共分为4类17项(附件1),各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服务项目,供接受服务的残疾人自主选择。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频次不作统一规定,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服务机构应明确每个服务项目的规定服务时长,并根据各地的经费标准确定残疾人每月可接受服务的总时长,以此作为总量控制的标准。残疾人申请并接受服务后,须在服务总时长中记录相应项目的服务时长,服务总时长可跨月结转,但跨年清零,且不得透支。
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仅限用于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使用,不得兑付现金,不得以生活用品等替代品替代服务。
(五)申请、审批流程
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可根据家庭照护能力,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填写《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村(社区)调查评估,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由区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实施。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等)及复印件,二寸照片3张。村(社区)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评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签署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审核。
2.审核。乡镇(街道)残联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照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残联审批。
3.审批。区残联对照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条件等,对乡镇(街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
4.开展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承接主体于区残联批准的次月起对通过审批的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5.跟踪评估。乡镇(街道)或区残联对居家托养服务承接主体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补贴对象,经核实后停止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乡镇(街道)残联、区残联应建立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档案资料,对补贴对象进行定期核查,根据补贴对象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更新。村(社区)要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残联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全力推动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有序开展。市残联全面负责统筹指导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督促检查各区工作落实情况。各区残联要承担指导本辖区内服务对象筛查、服务标准确定、服务机构招标、服务效果评估等具体事务。各区残联或乡镇(街道)要做好与民政、医保等部门沟通衔接,确保享受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信息和待遇准确无误。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财政部门要为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监管。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区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要围绕疫情防控,消防、人身、食品等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居家托养上门服务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督查,为服务对象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质效跟踪,建立居家托养服务监管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走访抽查、实施残疾人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构建较为完善的日常监管网络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推行绩效评价结果与补贴资金相挂钩措施,坚决杜绝上门服务走过场、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确保居家托养服务的质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并追回已骗取的补贴资金,取消当事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各区残联向市残联报送上季度享受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名单(附件3)、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汇总表(附件4)、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名单(附件5)和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对象汇总表(附件6)。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项目指导性目录
2.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3.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名单
4.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汇总表
5.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名单
6.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对象汇总表
附件1
序号 |
服务分类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生活 照料 |
保洁 |
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 |
2 |
助餐 |
能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按食谱配送餐。 |
|
3 |
洗涤 |
定期翻晒清洗衣物、被褥、床上用品;洗涤前应检查衣物现状并告知服务对象和家人;贵重衣物不在此范围。 |
|
4 |
代办 |
帮助残疾人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常见药品等;代办代购事项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物品。为残疾人代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日常生活开支费用。 |
|
5 |
个人 保洁 |
助浴 |
根据照护对象病情、自理能力及皮肤完整性等,选择适宜的方式沐浴或温水擦浴等。 |
6 |
助行 |
协助残疾人在住处周边散步和简单活动。 |
|
7 |
洗发 |
帮助残疾人清洗和梳理头发。 |
|
8 |
指/趾甲 护理 |
根据照护对象的病情、意识、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合适的工具对指/趾甲适时进行护理。 |
|
9 |
头面部清洁及梳理 |
让照护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其清洁面部、梳理头发、为男性照护对象剃须。 |
|
10 |
理发 |
为残疾人理发。 |
|
11 |
康复 护理 |
压疮预防 |
对易发生压疮的照护对象采取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的发生;为照护对象提供心理支持及压疮护理的健康指导。 |
12 |
关节活动 |
根据照护对象的病情及需要,进行主动或被动运动以维持或恢复关节功能,预防深静脉血栓的形成。 |
|
13 |
步行训练 |
遵医嘱在照护对象损伤或疾病的治疗和恢复期,促进和协助病人步行以维持或恢复其自主身体功能。 |
|
14 |
平衡训练 |
遵医嘱应用特定的活动、姿势和动作以保持、提高或恢复照护对象的平衡感。 |
|
15 |
精神 慰藉 |
心理辅导 |
为残疾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
16 |
社会适应 性训练 |
为残疾人提供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训练。 |
|
17 |
助游 |
组织残疾人游览周边旅游景点,帮助残疾人感受社会发展进步成果。 |
附件2
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服务对象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照片 |
|||||||||||||
残疾证号码 |
||||||||||||||
身体状况 |
生活不能自理□有一定自理能力需要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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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精神□智力□重度肢体□ |
|||||||||||||
就业状况 |
无业□就业□ |
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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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
家庭经济 状况 |
低保□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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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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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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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护 人 信 息 |
姓名 |
性别 |
与受托养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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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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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内容 |
生活照料□个人保洁□康复护理□精神慰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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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调查评估意见 |
调查评估人(签字)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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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残联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 (盖章) 年月日 |
|||||||||||||
区残联 审批意见 |
审批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此表一式三份,村(社区)、乡镇(街道)、区残联各存一份。
附件3
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名单
区残联(盖章) 所属年月:
序号 |
乡镇(街道)、村(社区)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家庭经济状况 |
联系电话 |
服务补贴经额(元) |
服务 机构 |
备注 |
合计(元) |
|||||||||||||
说明 |
1. 请各区认真填写,不要有空格,不允许随意改动表格,填写字体仿宋体三号。 2. “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填报格式统一,如“精神、智力、肢体”、“一级、二级”。 3. “家庭经济状况”统一格式: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
||||||||||||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附件4
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对象汇总表
区残联(盖章) 单位:人
序号 |
地区 |
类别 |
合计 |
||||||||||
低保家庭残疾人 |
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
||||||||||||
一、二级 |
三、四级 |
一、二级肢体 |
一、二级 |
三、四级 |
一、二级肢体 |
||||||||
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
合计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5
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名单
区残联(盖章) 所属年月:
序号 |
乡镇(街道)、村(社区)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家庭经济状况 |
联系电话 |
服务补贴经额(元) |
备注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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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请各区认真填写,不要有空格,不允许随意改动表格,填写字体仿宋体三号。 2. “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填报格式统一,如“精神、智力、肢体”、“一级、二级”。 3. “家庭经济状况”统一格式: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6
市区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险服务补贴对象汇总表
区残联(盖章) 单位:人
序号 |
地区 |
类别 |
合计 |
|||||||||
低保家庭残疾人 |
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
|||||||||||
一、二级 |
三、四级 |
一、二级肢体 |
一、二级 |
三、四级 |
一、二级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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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精神 |
智力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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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