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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6  访问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展残疾人就业咨询、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能力评估、职业介绍以及做好全市盲人按摩培训、咨询、鉴定、职称评定等就业指导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以及指导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做好残疾人年审工作。协助地税、财政部门做好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减免等工作。负责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综合系统的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就业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就业帮扶,做好民生实事

以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加大对各类残障群体的帮扶力度,推动残疾人实现高质量就业。根据上级残联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部署,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打造“惠残就业”南通品牌。

推动完善就业政策落实。落实《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奖补、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协调组织部、人社、国资委等部门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录用残疾人就业情况,做好残疾人公务员定向招录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用人单位落实按比例就业补贴、奖励、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做好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报,促进残疾人用人单位稳岗稳就业。

持续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定期走访,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对安置残疾人较多的企业开展走访,协助开发岗位。通过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雇主培训、走访拓岗、政策解读会等方式推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带动就业创业。加强对已建立的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和各级残疾人培训基地的业务指导,通过基地引进项目、带动辐射更多的残疾人群体就业。三是根据残疾人特点,做好“新业态”就业工作引导。鼓励残疾人利用“互联网+”实现创业,拓宽残疾人在文创、电商等领域就业渠道。

全面聚焦重点人员就业帮扶。针对就业年龄段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月”帮扶活动,做好精准排摸,制定帮扶计划,通过送政策、送培训、送温暖等方式,努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针对应届残疾毕业大学生实施“一对一”帮扶机制,制定“一人一策一档”就业服务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就创业培训、赴企开发岗位等,同时发挥好全市残疾人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作用,多渠道助力残疾大学生实现就业;继续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对从事生产劳动的提供技术指导、实用技术培训以及销售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

2、开展精准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根据新形势下残疾人多元化就业需求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后促进就业创业效果好的项目,有利于残疾人有效提升技能,提高素养,促进就业。建立“需求调查-分类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考核机制,坚持就业导向,精准化、规范化开展各类技能培训。

根据需求,培训工作按需开展。针对性地举办传统技能以及以互联网新业态技能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定岗订单类等培训;针对残疾人用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开展上门指导、培训等服务,提升残疾人心理适应、职业素养,帮助残疾人适岗稳岗;推荐优秀残疾人农民代表参加省级新型农场培训,促进就业增收。

根据要求,培训工作出彩出新。开展具有南通特色的非遗项目培训,建立1家残疾人非遗工作基地;继续做好省级残疾人妇“美丽工坊”示范点申报工作,引导开发更多具有市场前景,以提高残疾妇女就业能力为重点手工技能培训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以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为重点,开展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培训,提升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养,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

3、加强协作,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支持体系

常态化开展与人社、妇联等部门及相关培训机构的合作,努力发挥已建立的各类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与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合作,发挥协会骨干人员作用,开展心智障碍人员中式面点培训,积极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助力残疾人就业。根据上级残联要求,通过第三方开展就业年龄段就失业调查,对未就业状况调查中有就业意愿和生活自理能力残疾人开展评估,为残疾人精准就业帮扶提供科学依据;举办残疾人就业创业创新选拔赛参加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创新大赛。

4、规范管理,做好盲人按摩等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发挥市级盲人按摩实训基地的作用,邀请全市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盲人按摩技师每月定期开展盲人按摩义诊活动;二是举办全市盲人按摩继续教育、中高级保健按摩技能培训,做好我市盲人参加202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等工作;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典型宣传,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风尚。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5.59万元,增长6.1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9.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6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9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69.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69.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8.0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宣传、培训、就业等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15.47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1.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269.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6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5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图片3.png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26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3.22万元,占86.54%;

项目支出36.28万元,占13.4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4.png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9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9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

2.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21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7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9.5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改革。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9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变动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会议费。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培训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5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69.5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6.28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