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版 /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度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市残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2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展残疾人就业咨询、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能力评估、职业介绍以及做好全市盲人按摩培训、咨询、鉴定、职称评定等就业指导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以及指导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做好残疾人年审工作。协助地税、财政部门做好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减免等工作。负责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综合系统的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就业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同时结合本次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篇》、学习习近平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残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省、市残联对残疾人工作的要求等相关内容,中心每位党员结合主题教育围绕自己的本职工作开展交流讨论。二是筑牢廉政防线,加强作风建设。中心每位同志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及防空措施、参加南通博物院张謇廉政思想主题展等活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党组讨论研究。对开展培训经费超过超过3万元的、包括按比例文件制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党组研究讨论后执行。

    (二)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一是就业需求调查走访深入基层。全市各级残联上下联动,与民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深入社区、村镇走访残疾人家庭、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等,了解残疾人就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登记失业残疾人户数1125户,登记失业残疾人员826人。二是就业招聘活动成效显著。会同市人社开展“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南通市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残联通过援助月、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共举办招聘会32场,市级残联每月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各类就业帮扶活动,全市共帮助828人实现了按比例就业。

    重点做好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帮扶。健全一人一档规范化服务。针对今年毕业的84名应届残疾大学生开展需求调查,建立一人一档服务档案,通过举办全市残疾人毕业生职业规划培训、用人单位雇主培训、残疾大学生专项招聘等活动,帮助近12名残疾人大学生实现就业,动员数十家用人单位为残疾大学生提供见习岗位。全市应届残残疾毕业生就业服务率达100%,就业率为95.24%。

    扎实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南通市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实际优选机构,主动对接联系省内外多家知名专业测评机构,指导各县(市、区)残联结合实际开展测评工作,全市完成对2318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能力测评,保质保量按序时完成任务。

    全力做好企业走访拓岗政策宣传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就业走访方案。制定南通市残疾人“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县联动,共同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多地区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开展企业走访,共同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全市走访企业194家,开发残疾人岗位职数223个。二是政策宣传入企入户。常态化开展通过各类新闻宣传,印发政策清单等方式,向广大残疾人群体以及企业发放政策清单300多份。与市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通残发[2023]6号)文件,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出台《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建章立制做好按比例就业工作。

    (三)夯实开展精准培训,助力残疾人技能提升。

    分类培训扎实有效。全市各级残联结合实际开展了手工制作类(服装配饰、藤编)、服务类(家政服务、收纳整理、中西式面点)、新业态新职种(电商、客服)、非遗项目(剪纸、灯彩制作)以及各类农村种养殖技能培训159期,有效提升残疾人残疾人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以创建省级“美丽工访”示范点工作为契机,组织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赴江苏华艺服饰有限公司等残疾人用人单位开展进企送岗订单式培训,提高在岗残疾人综合素养。

    创业培训有的放矢。根据求职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创业者的需求,开展职业指导、求职规划、创业服务培训,提升就业创业理念,为就业创业群体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聚焦新业态发展,组织开展残疾人互联网营销直播等培训助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竞赛选拔成绩优秀。以省赛、国赛活动为契机,先后举办无人机操控、网络信息安全、3D等市级职业技能选拔赛,重点选拔挖掘优秀选手。在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25名选手参加了服装制作、皮革护理等16个项目的竞赛,总分位列全省第四;在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市6名选手参加国赛,4名选手获奖,其中2人获得一银一铜。

    (四)有效开展基地申报工作,延伸残疾人就业抓手。

    按上级残联要求,做好盲人按摩示范基地、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国家级残疾人培训基地的项目申报和创建工作。一是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项目按序推进。全市新建3家残疾人妇女“美丽工坊”机构,其中江苏华艺服饰有限公司被省残联、省妇联入选省级“美丽工坊”示范点。二是打造全市残疾毕业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成立肯德基江苏首家“天使餐厅”,授牌肯德基南通店为残疾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基地。三是各类基地申报工作有进展。指导南通市聚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积极申报国家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同时发挥现有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辐射作用,加强培训管理和培训项目开发;推荐海安市双弘制线有限公司、开发区奥托立夫(中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申报国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地;规整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布局,建立市级盲人按摩实训基地,推荐18盲人学员赴安徽芜湖盲校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为有需求的盲人开展精准服务,助力参加盲考获取盲人医疗按摩医师资质。

    第二部分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9万元,增长4.9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86.4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万元,增长4.98%,变动原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费用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86.4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万元,增长4.98%,变动原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费用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8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片3.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6万元,占81.12%;项目支出54.08万元,占18.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4.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9万元,增长4.98%,变动原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53.9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6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经费。

    3.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01.97万元,支出决算2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追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9.51万元,支出决算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1.83万元,支出决算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2.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万元,增长4.98%,变动原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2.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9万元,变动原因:今年有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6.3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接待3批次,7人次,开支内容:省就管中心来通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会议费开支。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培训开支。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3.4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66.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doc